KY亞塑: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對大陸地區福建子公司現金增資案 2011-11-11
日期:2011-12-19
第二條 第20 款1.事實發生日:2011/11/10
2.本次新增(減少)投資方式:
本公司透過子公司三斯達(香港)有限公司增加對大陸地區福建子公司之投資。
3.交易數量、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:壹億壹仟玖百萬港幣。
4.本次新增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:
三斯達(福建)塑膠有限公司。
5.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:捌仟壹佰萬港幣。
6.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:壹億壹仟玖百萬港幣。
7.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:EVA 發泡材相關產品之產製及銷售。
8.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:不適用。
9.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:不適用。
10.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:不適用。
11.迄目前為止,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:不適用。
12.迄目前為止,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(含本次投資):第一上市公司不適用。
13.迄目前為止,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(含本次投資)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:第一上市公司不適用。
14.迄目前為止,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(含本次投資)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:第一上市公司不適用。
15.迄目前為止,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(含本次投資)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:第一上市公司不適用。
16.迄目前為止,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:3,832,267 千元。
17.迄目前為止,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:第一上市公司不適用。
18.迄目前為止,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:第一上市公司不適用。
19.迄目前為止,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:74.32%
20.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:
97 年561,953 仟元(擬制性)
98 年984,855 仟元(擬制性)
99 年1,039,578 仟元。
21.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:無。
22.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:不適用。
23.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,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(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)、移轉日期及金額:不適用。
24.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,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、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:不適用。
25.處分利益(或損失):不適用。
26.交付或付款條件(含付款期間及金額)、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:不適用。
27.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、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:董事會。
28.經紀人:不適用。
29.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:長期股權投資。
30.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:否
31.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:否
32.其他敘明事項:標的公司為有限公司。